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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淳聚计划”政策——推动青年大学生向企业集聚
来自:转载  发布时间 :2019-05-07

        对首次来我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学士、普通高校学士学位的人才(需符合我区“3+2”主导产业要求,且不含三本院校、民办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每月 2000 元、1000 元、500 元、300 元给予企业补贴,需人才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满 1 年后方可申报,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兑现。(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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