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工作人员(编制外)招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侵华日军大屠杀纪念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共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1个,主要从事行政服务业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安心服务窗口一线工作,工作主动性高,甘于奉献;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不限;
4、年龄在22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及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受过;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政务服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5日至7月12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周末双休。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一楼(地址:秦淮区龙蟠中路323号-1),联系人:常老师,电话:8468728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登记表》(登陆领航招聘网下载表格填写),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四、资格审查
由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信息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官网、“江苏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官网、“江苏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职期内缴纳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由江苏领航外包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