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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招聘简章
来自:转载  发布时间 :2016-06-13

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招聘简章

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是隶属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南京分公司管理的直属企业,负责南京和镇江两市中央储备粮和中央政策性粮油的收购、储存及相关管理业务,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服务。“中储粮南京六合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控股的合资企业,实行分库管理模式。现因企业运营需要,经南京分公司批准,由南京直属库负责招聘有志于从事中央储备粮相关工作的人员分配到合资公司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评,择优录取;

2、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相近或相关)。

二、招聘计划

合计招聘12名。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名)

学历要求

财务会计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或2016年毕业生

网管内勤

1

检验员

2

机修水电工

2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工优先

保管(监管)员

6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财务会计、网管内勤、检验员三个岗位的应聘者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同等条件下,粮食院校毕业生优先);毕业时间为2015年、2016年;性别不限。

3、机修水电工、保管(监管)员两个岗位的应聘者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同等条件下,粮食院校毕业生优先);毕业时间、性别不限。熟练工优先。

熟练工必须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附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应聘保管(监管)的人员如具备粮油保管员或粮油检验员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报名应聘机修水电工的人员需具备电工职业资格证、钳工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的优先录用。

符合上述条件的熟练工,且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直属单位工作满1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直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

5、符合亲属回避制度。

四、招聘方法

委托机构组织笔试、面试,中储粮南京库组织复试。参加应聘人员不低于招聘岗位3:1,方能组织笔试,如实际报名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应聘岗位人数的3:1时,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或调减岗位招聘计划,或经中储粮南京库研究后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开考。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20%的权重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应聘总成绩。对于在分公司系统工作满1年,且完成了笔试和面试的劳务派遣人员,可在应聘总成绩中加10分。原则上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不低于1:3比例、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含服从调剂的应聘者)进行复试。

笔试命题范围由中储粮南京库依据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划定。机构根据命题范围与内容组织命题,并承办考务工作。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态仪表等。由机构组织承担考务工作。

复试主要通过谈话问答以及实际操作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性,由中储粮南京库组织开展。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http://www.njrsrc.com)和智联招聘南京版(网址:http://www.zhaopin.com/nanjing)发布。

2、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①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②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登记,归集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排序等;③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招聘岗位3:1的比例。

3、笔试。①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由委托机构命题,并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②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考试通知为首轮落选)。③笔试时间暂定6月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④笔试成绩占应聘成绩50%权重。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①根据笔试成绩,如参加笔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数3:1比例的,按3:1比例从高至低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直属单位工作满1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考试的,按3:1比例未入围者,可适当放宽其入围比例,按不超过5:1掌握);如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招聘数3:1比例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②组织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③面试成绩占应聘成绩30%权重。

5、复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在分公司系统工作满1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考试的,按3:1比例未入围者,可适当放宽其入围比例,按不超过5:1掌握);参加复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招聘数3:1比例的,全部确定为复试人选。复试成绩占应聘成绩20%权重。

6、确定人选。中储粮南京库按照笔试、面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如无适当理由,应据应聘总成绩择优确定。

7、体检。由中储粮南京库组织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8、政审。由中储粮南京库组织实施。在试用期内完成政审工作。

    9、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确定被聘人员具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条件的情况下,由中储粮南京库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书,依法依规执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制度。

六、应聘办法

1、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从本招聘简章附件中下载,用A4纸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填报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工亲自填写,不得打印(报名表中需填明应聘的岗位工种)。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技术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请应聘者务必于报名截止日的17时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上应聘材料寄至“中储粮南京库综合科”(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新杭社区,邮编:211151)。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注明“应聘报名材料”。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应聘材料直接送达中储粮南京库综合科。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应聘者接到考试通知后,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证书、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组织进行,不收取任何招聘费用。

2、具体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待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息(由18951890511或18951670656发出)。

3、本次招聘,由中储粮南京库综合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5-52732255  18951890511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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