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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实施细则
来自:转载  发布时间 :2021-03-25

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对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快速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的顶尖人才(团队)。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 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 项的科学家;国家重大科创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衔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的负责 人;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2. 创业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能力。

  (2)近3年内在我市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 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新型研发机构类企业,申报人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10%

3. 创新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 3 年内新引进到我市企业或重大科创平台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短于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2)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拥有能够促进企业或者科创平台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引进后所在单位给予年薪不低于100 万元或高于所在单位职工年平均薪酬10倍以上,每年在宁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3)引才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 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相当资质;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或上一年度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近3年年增长率连续达30%以上。引才平台为我市主导设立的重大科创平台(含纳入国家、省建设储备的平台)。

4. 创业类和创新类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均不超过3年,项目已投入经费不少于财政首期资助资金,项目新增投入不少于财政支持额度。

5. 区(园区)、产业主管部门重点推荐项目,可放宽对企业创办时间、出资方式、引进人才时间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申报。

三、支持政策

1. 项目入选后可获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根据项目年度进展及绩效情况,按4:3:3比例分3年拨付到位。

2. 创业类项目实施期内,企业达到创新类引才企业标准,根据项目扩大投资、综合评估情况,择优追加项目资助资金 500 万元,按 4:3:3 比例分3年拨付到位。

3. 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主导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项目,或取得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 术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由项目所在区(园区)和产业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通过,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市区两级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

4. 对项目实施期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按不高于风投 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不超过1亿元。

5. 赋予入选人才举荐权,可举荐若干团队核心成员,经审核备案后直接纳入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6. 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服务;相关部门对符合挂牌上市条件的企业组织专门辅导,并根据相关政策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给予相应奖励。

四、申报程序

1. 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统一在市级申报网站受理,每年集中评审一次。

2. 申报与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组织申报。市委组织部每年制定公布申报公告, 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各区(园区)登录申报系 统,按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2)条件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内容,审查人才、企业 诚信情况,确定进入评审环节的人选。

3)综合评审。邀请技术、管理、财会、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专家和科技型企业家,对申报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市场前景及企业创新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评审,确定进入考察答辩的人选。

4)考察答辩。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企业发展现状和潜力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申报人选进行现场答辩,确定拟列入计划的人才和拟支持的项目(及配套资助金额)名单。

5)审定公布。拟列入计划人才和拟支持的项目(及配套资助金额)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入选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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