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人才创新创业,方便人才工作生活,南京重磅推出“紫金山英才卡”。
持有紫金山英才卡的人才,可在落户安居、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税务金融等多方面享受南京市提供的多元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和优惠待遇。
卡片简介:
紫金山英才卡是我市服务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具有人才身份证明、公共服务凭证等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在我市享受相应服务和待遇。
建邺区相应类别人才在享受市级各类服务的基础上,在建邺区行政区域内享受区级公共服务和礼遇。
适用范围:
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A-E类标准,在我市企业工作或为自主培养的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对应英才卡A-E类);
A-E类以外的外籍人才、持有效期内南京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对应英才卡G类);
区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对应英才卡Q类)。
卡片形式:
英才卡包括实体卡和电子卡。实体卡以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为载体,贴有紫金山英才专用标贴,电子卡在“我的南京”APP“智慧云平台—智享服务”界面(英才卡已覆盖原南京社保卡所有功能,申领成功后原南京社保卡相关社保服务功能会自动转移至紫金山英才卡)。
哪些人才可以申领?
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1、中国科学院院士
3-2、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
5-2、“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杰出人才
5-3、“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
5-4、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优”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相当层次
B类
1-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5、“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项目”以外的入选者
1-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1-7、“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
1-8、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1-9、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或运营公司被认定为高企的
2、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3、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4-1、国医大师
4-2、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4-3、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主任委员
4-4、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4-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负责人
5-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
5-2、“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教学名师
6-1、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
6-2、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
6-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6-4、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7-1、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7-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7-3、江苏紫金文化奖章
7-4、江苏社科名家
8-1、茅盾文学奖
8-2、鲁迅文学奖
8-3、中国戏剧梅花奖
8-4、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8-5、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9-1、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9-2、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冠军的运动员
10-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
10-2、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10-3、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10-4、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10-5、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0-6、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10-7、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0-8、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0-9、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1、相当层次
C类
1-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2、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3、江苏省特聘教授
1-4、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4、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6-2、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
6-3、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
6-4、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6-5、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
6-6、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
6-7、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6-8、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6-9、南京市科技功臣奖
6-10、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
7-1、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7-2、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
7-3、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
7-4、江苏省“双创人才”
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9-1、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
9-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0-1、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10-2、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10-3、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0-4、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
10-5、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10-6、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十名)
10-7、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10-8、“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青年项目”入选者
10-9、“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青年拔尖人才
10-10、市科技顶尖专家( 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监测评估为“正常”及以上的
11-1、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11-2、文化部优秀专家
11-3、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四名”人才
11-4、省紫金文化英才
11-5、南京市文化名人
11-6、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2、国家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等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其中作品类奖项须为主创或主演人员前3名
13-1、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你的主教练员
13-2、培养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8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13-3、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第二、三名的现役运动员
14、“技术转移领军人才”,具体要求:属于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或省市共建的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所在转移机构已在宁注册独立法人运营公司,技术转移机构上年度促成在宁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省市共建的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上年度服务在宁企业、高校院所不少于1000家。
15-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子课题、专题负责人或个人排名前3)
15-2、“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15-3、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
15-4、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
15-5、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
15-6、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
15-7、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
15-8、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
15-9、国家工程学术委员会主任
15-10、国家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
15-11、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技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
15-12、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15-13、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15-14、省、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15-15、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级工程实验室主任)
15-16、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主任
15-17、省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5-18、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5-19、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5-20、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16-1、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或高级职称,同时担任本市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副职(含相当于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且申报时已在所聘任机构担任高管满3年
16-2、在南京注册,近5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投资决策团队第一负责人
17-1、全国模范教师
17-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7-3、全国优秀教师
17-4、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17-5、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17-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17-7、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
17-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7-9、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8-1、全国名中医、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者
18-2、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副主任委员,省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8-3、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4、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18-5、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杰出人才
18-6、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骨干(排名前3)
18-7、国家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部省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负责人
19-1、中华技能大奖
19-2、全国技术能手
19-3、大国工匠
19-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0-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20-2、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0-3、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20-4、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21-1、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
21-2、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1-3、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2-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2-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3、获得国家大基金投入(或签订相关投资协议)或引入社会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4、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知名企业高管人才团队,研发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5、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6、列入年度产业地标类重点企业库企业的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7、采用“一事一议”等政策引进的国内知名企业、有效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并具有较高行业认可度的产业地标类企业管理与研发团队前3名
28、核心技术国际、国内发明专利持有人,且担任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产业地标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29、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且担任产业地标类新型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工作第一负责人
30、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导制修定国家标准的产业地标类企业主要起草人(前3名)
D类
1-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1-2、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1-3、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1-4、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称号
2-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
2-2、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
2-3、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2-4、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1、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入选者
3-2、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类)”入选者
3-3、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入选者
3-4、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优秀类)入选者
3-5、“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获奖选手
3-6、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选手
4-1、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4-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奖、“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创业金陵”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5、入选“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和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限5人)
6-1、省青年文化人才
6-2、省紫金文化优青
6-3、省青年文艺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人才
6-4、省工艺美术大师
6-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6-6、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7-1、国家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等领域大奖单项奖励获得者,其中作品类奖项须为位列前三位的完成人
7-2、省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8-1、“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
8-2、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
8-3、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
8-4、市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5、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8-6、市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主任
8-7、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8-8、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8-9、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8-10、在任市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9-1、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担任本市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中层以上职务,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3年且申报时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9-2、在南京注册,近5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100名机构的投资决策团队负责人
10-1、“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10-2、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0-3、江苏省特级教师
10-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10-5、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
10-6、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0-7、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教师)
10-8、斯霞奖、陶行知奖获得者
11-1、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
11-2、江苏省名中医、省中西医结合专家
11-3、省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1-4、国家级中医师承指导老师
11-5、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创新团队带头人、医学重点人才
11-6、省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1、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4-8名运动员的主教练
12-2、培养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8年内取得奥运会第二、三名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2人次冠军的主教练
12-3、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的主教练
12-4、由南京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第4-8名的现役运动员
13-1、担任“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13-2、江苏省技术能手
13-3、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13-4、江苏工匠
13-5、江苏大工匠、南京工匠
14-1、获得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4-2、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
14-3、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14-4、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5、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6-1、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6-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获得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18、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担任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9、在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
20、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21-1、出站留(来)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
21-2、入选“市级专家工作室”的专家和团队成员
22、被评为“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的
23-1、“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各项目决赛获奖人员
23-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一等奖获奖人员
24、相当层次
E类
1-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
1-2、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
1-3、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
1-4、“双创博士”入选者
1-5、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1、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
2-2、省、市(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2-3、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
2-4、省“科教强卫工程”青年人才
2-5、市级医学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6、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
2-7、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1、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2、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4-3、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
8-1、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
8-2、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资助对象
8-3、“青春文学人才计划”入选者
8-4、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专项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10-1、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
10-2、市级准博站在站博士
1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1-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13、南京市中青年优秀人才入选者称号
14、相当层次
G类
A-E类以外的外籍人才和持南京人才居住证的人才
Q类
1、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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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领?
打开“我的南京”—进入智慧云平台—英才卡申领—按照要求提供材料
除系统要求提交资料外,需准备的附件:
创新类:人才计划入选证明
创业类:人才计划入选证明;企业正常运营证明;企业社保、税务证明
如何找到市级服务事项?
打开智慧云平台—点击智享服务—找到服务事项,可以直接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申请。
市级服务事项涵盖了落户安居、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健身、交通出行、金融功能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英才卡持卡人(A-G类)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落户服务
A-E类持卡人凭卡直接办理落户。持卡人办理户籍业务享受“绿色通道”,免排队取号。
(二)居留服务
外籍持卡人可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享受“绿色通道”,免排队取号。A-E类持卡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居留许可证,市级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A-B类持卡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市级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社会保险服务
持卡人可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其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公积金服务
持卡人的工作单位按规定为持卡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
(五)安居服务
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享受购买商品房服务以及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安居政策。
(六)健康医疗服务
持卡人可为其未成年子女办理免疫接种,享受市民待遇。A-D类持卡人可在电子卡“健康医疗”界面一键生成优诊证,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优先待遇。A-B类持卡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七)子女教育服务
A-C类持卡人、原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市民待遇。
(八)文化服务
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在金陵图书馆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并享受数字资源、文献检索等服务。A-D类持卡人观看市文化消费政府补贴剧目可享受免费或打折优惠。
(九)科普服务
A-D类持卡人及其子女可免预约参观南京科技馆,免费参与相关讲座、展览活动,并享受一定次数免费观影服务,优先预约参加“南京科普游”活动。
(十)体育健身服务
A-D类持卡人预订“宁体汇”平台线上体育场馆健身服务可享受免费或打折优惠。
(十一)游园服务
A-D类持卡人可免费获得或半价购买南京旅游年卡。
(十二)住宿服务
A-C类持卡人入住星级酒店享受人才协议价优惠。
(十三)机动车登记服务
持卡人申请机动车登记的,免除在南京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限制,免除核实实际居住情况,手续齐全后直接办理。
(十四)创办企业服务
持卡人注册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五)税务服务
持卡人办理涉税业务可享受专属服务及专人辅导。
(十六)法律服务
A-E类持卡人可享受多种公证服务。A-B类持卡人可免费获得资深律师咨询服务。
(十七)银行特色服务
持卡人可享受合作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优惠、机场高铁VIP、人才住房租赁、家政服务等多项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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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建邺区委组织部: 025-87778604;025-8777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