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制定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南京市紫金山英才计划和高淳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人才质效升级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人才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推动我区全面建成南部支点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聚焦在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南部支点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重点集聚5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培育25名以上创新型企业家,引进8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累计引进创业就业海外留学人才不少于2000名、推动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突破1380家,重点支持一批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引领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人才,营造“五湖四海聚人才、不拘一格用贤才”的人才发展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生动局面,把高淳建设成为乡土人才示范区、产业人才集聚区、人才服务标杆区。
二、高质量建设紫金山英才(高淳)队伍
(一)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高峰工程
用5年时间,重点集聚5个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对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团队)。支持我区企业、重大科创平台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支持顶尖人才(团队)领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入选项目给予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其中,对创业类项目,根据培育期内发展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追加扶持,对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建立高峰人才培育库,将当年度申报市高峰计划并进入考察环节,但暂未入选的人才纳入高峰人才培育库,并给予申报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申报工作补贴。
(二)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先锋工程
1.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80名以上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丰富经营管理经验、市场开发运作能力,能够带动我区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对创业人才项目,通过区级遴选认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3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新人才项目,通过区级遴选认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重点支持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的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或同等级别高端人才来淳创新创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项目可直接列为区级项目,根据投资情况给予3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为入选人才提供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对于产业化项目,提供3年500平方米以内10元/月·平方米的生产场地租金补助。
2. 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用5年时间,重点遴选培育25名以上既通科技、又懂市场,企业经营管理和整合创新资源能力较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组织参加市级境内外高端研修培训,支持加入市级创新型企业家联合会,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加强重点跟踪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企业引进博士或正高人才作为核心团队成员的,按每人5万元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对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储备库的企业,根据当年销售收入和地方贡献总额等情况,给予年最高10万元奖励;根据在职人员数、新增人员数等情况,给予年最高10万元奖励;根据研发费用投入情况,按科技政策给予研发补助。对注册5年内的创新型企业家领创企业,根据发展需求,提供3年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或提供租金补贴,以及500平方米以内10元/月·平方米的产业化厂房租金补助,给予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贴息扶持。对绩效评价优秀企业,给予50-200万元资金扶持。
3. 外国人才项目。支持我区企业及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引进和使用海外人才。用5年时间,支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团队)5名(个)、外国技术(管理)人才10名,支持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5家。对引进高端外国专家的用人单位,给予60万元项目资助,对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团队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引进外国技术(管理)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资助。对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单位,给予30万元项目资助,对获批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按上级拨付经费给予1:1配套奖励。
(三)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淳聚工程
1. 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支持青年大学生来淳发展,对外地来淳求职面试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按照博士2000元/月、硕士800元/月、学士600元/月的标准,提供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支持青年大学生开业创业,给予2000元开业补贴、4000元创业成功奖励和2000元/人带动就业补贴,初创5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按照融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配套;对创业失败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万元一次性社保补贴。加大重点创业项目资助力度,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10-50万元项目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计划到2025年,全区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突破1380家,当年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达5000人。
2. 海外留学人员项目。支持留学人员来淳创新创业,加强政策服务和创新资源对接等支持。资助留学人员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发,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建立专家工作室,引进留学人员从事项目研发和科研攻关,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计划到2025年,累计引进2000名创业就业海外留学人才。
3. 博士后项目。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博站和市级准博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资助,获评市级优秀博站单位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对全职在站博士后,择优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最长2年补贴。对优秀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给予5万元资助。
(四)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菁英工程
1. 中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聚焦企业经营管理、金融、文化、教学、卫生、高技能、乡土等7个重点群体,加强中青年人才选拔培养,推动在相关行业领域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从2021年起,每3年选拔产生60名左右市级优秀人才和10名左右市级拔尖人才,给予为期3年重点培养。在培养期内,对优秀人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补助,对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津贴补助。对拔尖人才每年组织专业化培训交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和市级以上人才荣誉,主持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和课题的,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部分不低于30%。对期满考核优秀的,培养期可延长3年。
2. 文化人才项目。围绕文化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着力培养和集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一流文化人才。支持引进培养国内外文化领军人才,对引进的文化名家工作室,给予最高每年150万元资助,对获得文化发展专项(人才类)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重点培养“五个一批”人才、青年文化人才、百名优秀文化人才等文化人才,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行业认可度的文化人才,择优给予最高1.5万元资料补贴和最高20万元项目资助。
3. 教育人才项目。支持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申报,组建由主持人、核心成员、骨干教师、学术顾问等成员构成的团队,推动工作室成为教改成果推广、名师集群培养、教学科研示范、优质资源辐射、教育帮扶开展的重要载体,支持开展高峰学术论坛、高品质学术活动、阶段成果推介活动等,在市名师工作站指导下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教师培训资源研发。市区校三级给予场所、时间、经费等支持,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给予每年约1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
4. 卫生健康人才项目。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加强青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分层次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提升青年卫生人才业务素质和医教研能力,为学科建设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人才保障。支持中医药青年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选拔培养优秀基层中医药人才,振兴乡土中医药人才,壮大中医传承人队伍。
5. 金融人才项目。聚焦我区滨湖新城金融集聚区建设,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支持金融机构对高层次金融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技术入股、企业年金等人才激励,鼓励支持国内外金融高层次人才在我区金融机构从事柔性服务。支持金融机构申请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鼓励金融从业人员通过高水平资格认证考试提升职业素质。对金融人才领衔开发的金融创新项目,支持申报省市金融创新奖励。
6. 技能人才项目。支持生产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我区企业、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创办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工作室一次性8万元经费补助,优先推荐工作室领办人参加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奖项评选,优先推荐工作室直接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支持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每年推荐优秀人才申报“南京工匠”,入选者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授予“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进阶申报国家职业资格。每2年组织推荐申报一批市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入选者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用于工作室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技能培训等。
7. 农业农村人才项目。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通过农业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每年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不少于200人次。加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组织开展免费培训,每年重点培养高素质农民1500人次,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鼓励青年大学生到涉农区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服务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在校期间学费给予全额补助。与涉农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培育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新农民新技术创新创业人才。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逐步探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各项工作。到2025年,通过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
(五)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秀山英才工程
1. 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项目。围绕特色产业组建“乡土人才联盟”和联盟党组织,邀请“乡土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相关产业技能训练,提升乡村振兴产业链人才技艺技能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差异化制定考核办法,发挥“乡土专家”最大价值。着力培育一批优秀党员乡土人才,推选带动性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土专家”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及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乡土专家”培养优秀农村实用储备人才。自2021年起,每2年评选表彰10名左右乡土专家,新建10个左右乡土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到2025年底培养600名以上乡土人才。
2. 国有企业“名校优生”入淳项目。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国企优秀青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至2025年末,吸引100名“985”及相应层次的高素质专业化大学青年加入国企队伍。细化“一人一策”培养计划,将“名校优生”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综合素质以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百校对接”高校奖学金合作机制,鼓励优秀“985”在校大学生进国企工作,给予免费食宿和1000元/月实习补贴。
3. “六大产业链”人才支撑项目。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推进实施“再造劳动力优势十项行动计划”,建立维护劳动力资源库和企业用工库,精准匹配人力人才资源。结合南京高职园建设契机,依托本土高职院校和外部智力资源,持续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实现高职园毕业生当地就业创业和企业人员职业素质双提升。构建双向订单型产业人才培用模式,协调开展校企合作培训、就业见习培训等,加大产业工人、高技能人才、职业经理人等引培力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给予首次到我区产业链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学士、普通高校学士,三年内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企业补贴。定向支持高职园毕业生留淳工作,统一给予就业三年内每人每月300元的企业补贴。
4. 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支撑项目。加强对教育、卫生领域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培育鼓励激励,重点引进培养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含退休特级教师)、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等教育领域人才,以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提供安家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科研支持等政策扶持。到“十四五”末,力争引进培养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5名,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30名,引进培养市级以上名校长3名;力争引进培养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30名,新引进博士(高级职称)10名、硕士50名。
三、高标准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引才入淳打造开放新格局。参照“海智湾”模式,打造“淳创谷”创新创业生活街区;充分发挥“海创园分园”创业基地功能,实施支持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优化国际人才寻访对接机制,拓展海外聚才平台,对企业海外全职使用或引进来淳短期技术服务的海外人才,视同在淳工作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海外“人才飞地”等引才合作平台作用,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学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海外顶尖人才。依托南京创新周、留交会、高淳发展大会、金花旅游节、固城湖螃蟹节等品牌活动,打造国际化人才交流平台。
(二)综合考量深化评价新效能。实施人才评价评估系统,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以企业薪酬、风投注资、专家举荐、知名榜单、任职经历等为主要依据的综合量化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利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开展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社会化评审,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人才项目评审机制。依托市产业链人才咨询委员会和产业链首席科学家,开展产业链人才评估。扩大人才举荐覆盖面,赋予产业链重点企业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单独举荐权。
(三)科技领衔完善激励新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对实缴投资较大的科创人才项目优先评定。根据不同产业链领域薪酬水平,按对本区科技贡献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15%以上地方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个人,人才年度奖励最高50万元,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支持用人单位引才,协助引才用才示范企业申请授予“金梧桐”奖,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区域一体畅通流动新渠道。完善外籍人才办理居留和出入境申请服务,实现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衔接办理、容缺受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长三角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不断提升跨区域社会保障便利化程度。加大对高校院所柔性引才的支持度,来淳创新创业人才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四、全要素升级人才服务保障
(一)丰富人才服务内容。发放紫金山英才卡,优化集成创新创业、子女教育、健康医疗、品质生活等方面服务举措,简化英才卡申领流程,丰富区级人才服务内容。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协调解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需求。健全人才医疗健康服务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免费体检、健康疗养等服务。完善人才安居保障,做好人才住房货币化保障,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顶尖人才安居需求“一事一议”。
(二)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提升“互联网+”在人才服务中的应用深度,推出涵盖人才信息采集、人才政策解读、资金审批拨付等多种功能的“淳满意”人才服务程序,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化、业务办理精简化、审批进度可视化。联动税务、第三方审计、融资平台等部门,组建“淳管家”人才服务团队,围绕产业链构建人才企业需求档案,针对人才发展需求和难点问题,主动上门对接,节假日预约办理,提供一对一差异化人才服务。
(三)注重科技金融驱动。定期举办金融业务培训活动,金融助力人才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按投资额5%给予投资奖励,投资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宁创贷”合作银行对海外人才项目,单户授信最高2000万元。发挥滨湖新城金融集聚区作用和创新平台集聚效应,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担保业务,按季均在保余额给予最高3%的补贴。
(四)强化创新创业辅导。深化拓展高层次人才研修培训服务,提供高标准、多层次、专业化创新创业辅导。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业绩突出的双创指导机构和创业导师,可按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依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优势资源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深化企业与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合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实现创新项目与产业一线深度结合。发挥社会化培训机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推进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五)建立市场服务供给。扩大人才资源集聚效应,鼓励头部企业来淳落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各类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财税、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服务。重点支持人才企业产品推广,鼓励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
五、加强计划实施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治引领。健全党管人才领导机制,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区委组织部按照党管人才要求,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牵头做好综合协调、政策完善和考核督查等工作。科技、人社等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配套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相关部门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和人才管家联络员制度,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部署推进重点任务,确保党管人才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投入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体系。统一人才资源保障,将人才专项资金纳入每年区财政预算,确保人才发展优先投入,保证人才重大项目实施。建立财政扶持资金专用托管账户,完善财政投入的统筹使用、管理监督、进度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区财政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相关财政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优先保障、规范运作。
(三)落实目标考核。区委组织部根据本意见,落实专项考核制度,细化分解规划重点任务,确保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将紫金山英才·高淳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各区管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管人才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综合考核。树立量质并举、效益优先的考核导向,将人才引育数量、人才服务效能、人才创业绩效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四)优化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对人才项目市场价值和发展绩效开展监测评估。对计划入选人才(团队)因客观原因提出放弃入选资格,或项目终止、企业停止运营的,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人才退出后,未拨付项目资金应停止拨付。人才项目政策期最长为5年,超过5年未申请视为放弃;2015年及之前入选的人才项目,不再兑现政策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立项资格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查实后,取消入选资格,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五)注重舆论引导。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定期举办“爱国·奋斗·奉献”主题活动。加强人才联系服务,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才工作汇报,拓展人才问需“月谈”渠道,及时会商解决人才实际困难,为人才发展保驾护航。确立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见贤思齐的社会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才爱才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增强人才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维权援助机制,强化人才法治建设。
本意见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承担,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转自: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