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起,江苏立足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集聚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省级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在信息资源和管理服务方面的优势,坚持错位竞争、优势发展,打造了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创业基地,有效发挥了创业载体的规模集聚效应和品牌示范作用,更好满足了创业者个性化需求。为优化配置基地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估激励和动态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地服务品质、孵化效能和培训实效,自2022年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工作。

今年是我们首次开展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之后将每2年开展一次评估。
不需要参加。实施动态管理的对象为认定或备案满3年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包括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本次动态管理只针对2018年(含)之前认定330家基地。
动态管理主要针对基地近2年的基本运营情况、创业服务开展、孵化或培训实训成效、标杆作用发挥情况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基本运营情况包括基地在基本资质、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情况;创业服务开展包括基地在扶持政策落实、综合服务开展、创业导师(师资)配备、创业活动举办(培训项目开发)等方面情况;孵化成效包括孵化基地、大创园在孵实体数量、成功孵化、带动就业、滚动孵化等方面情况;培训实训成效包括培训实训基地在培训实训规模、培训实训合格率、创业实践率等方面情况;标杆作用发挥包括基地在服务模式创新、创业典型培树、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情况。
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市级初评、省级评估、等级确定、社会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开展。
您需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向所在设区市人社局提交《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申报书》,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准备,例如孵化协议、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带动就业证明等材料。
各设区市人社局将组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提出初评意见。
省人社厅、财政厅将成立评估小组,通过核查材料、实地考察、集中评审等方式,对照《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评估标准》对申报的省级基地开展评估,确定评估等级(A、B、C三级)。省人社厅将省级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通过后,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文公布省级评估结果。
《动态管理评估标准》分为一票否决项和评分项。被一票否决的基地将直接认定为C级,其余基地以所在设区市为单位,分基地类型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排位前30%(进位取整)且达到80分(含)以上的评估为A级,其余为B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未申报的基地也将直接评估为C级。请今年纳入动态管理范围的基地一定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
对确定为A级的省级基地将授予“A级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并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0万元奖补资金,给予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10万元奖补资金。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先从A级中择优推荐。对确定为B级的基地将继续保留“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对确定为C级的基地将取消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由省人社厅收回铜牌,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以2022年省级评估为C级的基地为例,2023年、2024年均不得重新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如果此次评估为C级,将取消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不再参加2024年度的动态管理;评估为A级或B级的基地将全部纳入2024年的动态管理对象重新评定等级。
文件依据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01号
联系方式
· 省 级 025-83233844
文章来源:“ 创响江苏”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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