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其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 生命健康产业的高端新药研发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类企业及其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 新金融产业的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及其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一)申报条件
1. 集成电路产业
(1)企业条件: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并实际生产经营;
(2)人才条件:为2019年6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江北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
2. 生命健康产业
(1)企业条件: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并实际生产经营,对新区产业支持明显、贡献较大;
(2)人才条件: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新区生命健康产业的高端新药研发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类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江北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
3. 新金融产业
(1)企业条件: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并实际生产经营,对新区产业支持明显、贡献较大;
(2)人才条件: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新区新金融产业的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江北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
(二)扶持政策
根据人才上一年度对新区经济贡献给予用人单位九成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年薪收入认定,以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内,实发到账工资薪金奖金总额及该部分对应的个税总额。
2. 生命健康产业的高端新药研发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类企业认定,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从事一类新药研发,取得临床试验许可或上市批件;
(2)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研发,进入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或通过该程序已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 新金融产业的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需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2)非新区相关国有企业参股的。
4. 对于2021年度新引进的人才,企业与人才协议约定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但因2021年度实发月份不足未达到的,均需参加本次申报完成备案,待核算2022年度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认定符合后予以兑现,未备案的后期不予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由企业统一扎口申报,需在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南京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汇总表;
2. 企业与新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3. 人才新引进到新区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上家单位合同、社保个税记录等);
4. 人才引进后的薪酬发放说明、银行流水明细、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扣缴明细查询页截图等;
5.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符合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等。
(二)其他要求:
申报表、汇总表、薪酬发放说明需同时提交excel版本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附件证明材料应内容清晰完整;经所在产业平台、街道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将完整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并盖章。
1. 组织申报:申报通知发布后,申报企业根据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产业平台、街道审核,申报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周一)12:00;
附件:
附件2:南京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xlsx
文章来源:江北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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