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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和“南京市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申报工作开始了!
来自:转载  发布时间 :2023-0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在我市双创一线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和企业的选育力度,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广大留学人员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助力有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和“南京市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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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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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面向在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特别是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或自主创业成效突出的留学回国拔尖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水平或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3. 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 社会科学研究或文化艺术方面卓有建树,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

5. 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同行中有一定声誉。

6. 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7. 具有高超的管理水平和技巧,决策科学,领导单位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 成功自主创业,创业项目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持续增长。


评选人数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共评选10名。


评选程序


企业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请;市级、区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部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各区(园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名单。


支持措施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拟在今年市政府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进行颁证,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在推荐申报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等荣誉与扶持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1.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1);

2. 附件材料:留学所获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进修或留学工作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需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属领域、所属区(园区)或市级主管部门等信息,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区(园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2. 《2023年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电子版一并报送。


其他事项


1. 请各区(园区)、市级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 已入选历年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68788219


附件:

1.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报表

2.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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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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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1. 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8年2月15号以后注册企业);

2. 企业创办人为留学人员,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本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3. 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递增不低于15%;

4. 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5. 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领域,能够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已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2. 留学及进修或留学工作证明(学历证明提供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工作证明需一并提供中文翻译件);3. 营业执照;4. 股权证明材料;5. 企业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6. 其他证明材料(创办人和企业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等)。


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请,各区(园区)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入选企业名单。


支持服务


(一)宣传推介

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拟在第十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予以授牌。同时,通过报纸、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大力推介和广泛宣传,提高入选企业知名度。


(二)优先扶持

入选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留学人员资助计划;优先参加“留宁佳”南京留创园联盟的人才项目对接、区域间科技创投交流活动等;优先享受企业创业公开课、创业导师辅导等服务。


(三)融资服务

入选企业信息将向投融资机构进行推介,并提供市场化融资服务。


申报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企业名称、产业领域、所属区(园区)等。

2. 电子版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企业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所属区(园区)+申报企业名称”的方式命名。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68788219



 

 来源:南京人社

 编辑:刘锐

 审核:秦华
 发布:王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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