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具有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对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力。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理论依据,作出突出贡献。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突出,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我市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六)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从事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八)长期工作在我市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或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或在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