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选树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创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南京市科技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南京市妇女联合会,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评选活动,选出20名“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给予奖励和相关创业优惠政策扶持。
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含海外留学人员),返乡创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复退军人等,在自主创业活动中自强自立,表现突出,创业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做大做强潜力。参评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年龄45周岁以下; (二)需为创业企业法人代表,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勇于大胆实践,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三)创业企业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社会信用良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好评,发展后劲足,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创业企业在带动就业和富民增收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一)《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申报表》(见附件1); (二)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表中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企业产值、纳税、专利证书、带动就业花名册等,以及其他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的资料、荣誉证书等。
(一)宣传发动(9月1日—9月10日)。部署开展评选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信息,对第五届“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二)初审推荐(9月10日—9月18日)。采取集体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一是个人自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园区)相关部门,经审核后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二是集体推荐,市人社、科技、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可结合各区推荐情况及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综合推荐形成《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组织审核(9月18日—9月22日)。组织专家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广泛征求意见,确定30名候选人; (四)现场路演(9月下旬)。候选人通过演讲、PPT展示、问答等形式进行现场路演,专家现场评分; (五)公示公布。根据路演结果,确定20名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如有异议,经核实情况属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名额按路演评分依次递补。
(一)对评选出的“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相关创业优惠政策扶持。
(一)加强领导组织。各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青年创业者踊跃报名参评,深入挖掘创业典型,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严格把关考核。各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按照评选条件、时间、人数和要求进行推荐,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确保信息真实。 (三)大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多渠道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南京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及青年创业潜力新星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带动更多劳动者创业就业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举办了四届的“南京青年创业潜力新星” 得到越来越多青年创业者的瞩目 2023年第五届评选已经到来 你会是今年万众瞩目的“新星”吗 快来参加吧! 附各区(园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