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1月1日前开始实际运营,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失信记录,3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不良行为;
2、基地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孵化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可容纳创业实体不少于40家,实际在孵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可提供至少10个6个月以上的免租金席位(含工位);
4、入驻企业中由青年大学生创办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2以上;
5、具有滚动孵化机制,基地实际运营一年以上;
6、大专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7、每年组织驻园企业开展创业服务活动5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