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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公告|关于组织2024年南京市企业核心技术骨干专项奖励和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自:转载  发布时间 :2024-11-05

为加快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强化产业人才赋能产业发展,根据《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其实施细则,现组织2024年南京市企业核心技术骨干专项奖励和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申报,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核心技术骨干专项奖励项目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急需紧缺的掌握核心技术、能够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核心及骨干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企业;②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南京市百强高新技术企业;③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④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创业类)且运营良好;⑤经认定的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机构)。


2.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宁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上年度年薪收入不少于20万元。

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流程





1.各区根据市里分配名额,对照企业条件,确定所辖区内申报企业名单及推荐名额。申报企业根据名额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并对拟推荐人员在企业内公示。

2.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向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3.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根据推荐名额,会同区委人才办确定拟推荐对象,将区项目推荐报告,连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合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8日前上报市工信局,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四)上报材料





1.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

2.各区工信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推荐报告;

(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3)推荐项目申报材料。

(五)有关事项




1.优先支持以下项目:①企业研发生产骨干人才;②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负责人;③牵头承担市级以上技术攻关任务的人才;④在省级以上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才。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①使用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进行申报的;②其它可能影响到申报资格的。

3.每家企业申报不得超过5人。

4.项目申报完成后,若发现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奖励资金的,由项目所在区负责予以追缴。



二、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


(一)支持对象




支持牵头重大创新平台、重点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等用人主体,共同在高校院所设立奖学金的区(园区)。

(二)申报条件




1.奖学金需在国家“双一流”、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设立,面向南京市“266”创新型产业集群,用于奖励关联学科的优秀在校生。

2.奖学金上年度实际发放额不低于50万元。

(三)申报流程




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区(园区)。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向市工信局(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四)上报材料




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区(园区)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区(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企业走访调查,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择优推荐。

(二)精准遴选项目。各区(开发区)要深入开展调研,聚焦市“266”创新型产业集群强链补链延链需求,摸排、梳理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切实提高产业人才资金项目使用效能,为企业引才用才育才发挥作用。

(三)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四)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区(园区)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五)加强真实性核查。各区(开发区)要对拟推荐人员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员是否在企业工作、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各区(开发区)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025-86266659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025-83637669

项目监督电话:025-6878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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