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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某国有企业2026年公开招聘大客驾驶员公告
来自:原创  发布时间 :2026-03-09

南京市某国有企业2026年公开招聘大客驾驶员公告

为切实保障单位工作质量与运行效率,南京市某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大客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6、常住地为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

7、曾在本招聘单位任职过的驾驶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大客驾驶员

2、招聘人数:25名

3、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驾驶车辆,确保行车途中乘客与车辆安全;

(2)按照规定线路、站点及时间运营,平稳启停车辆,规范上下客流程;

(3)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并上报故障,保障车辆正常运行;

(4)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任职要求:

(1)持有有效的A1或A3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大客驾驶工作经验;

(2)文化程度:高中(包括中专、中技)文化及以上;

(3)年龄:男1986年1月1日、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4)常住地: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须提供对应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5)无酒驾、毒驾记录;无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无公安机关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体检合格的;

(7)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公交事业,能适应线路运营驾驶岗位工作的;

(8)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乘客进行良好的沟通;

(9)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10)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1984年1月1日、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领航招聘网、领航优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3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入领航招聘网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3、报名时必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报考人员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拍照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3)若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证明”栏内(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A1或A3驾驶证拍照或扫描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5)常住地(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件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6)工作经历证明拍照或扫描件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证明包括:①经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工作岗位)+社保缴费记录;或②体现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③本人手写并签字的工作经历承诺书+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7)符合年龄放宽要求的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须将退伍证或党员关系证明材料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后,须实时自查报名系统内的“审查结果”,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审核咨询电话:025-8367187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5-8476106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3日下午17:00。

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人员列入下一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4日中午12:00进行陈述申辩。审核人员于2026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陈述申辩电话:025-8367187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资格复审

1、对线上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若初审合格人数较多,视情况在资格复审前增设笔试环节,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须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若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期内的A1或A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常住地(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包括:①经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工作岗位)+社保缴费记录;或②体现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③本人手写并签字的工作经历承诺书+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8)交警部门出具的近3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要求无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近三年累计不超过9次,每年不超过3次;

(9)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本人征信报告的打印件1份;

(1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12)符合年龄放宽要求的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须提交退伍证或党员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报考材料由招聘组织机构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六)技能考核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2、技能考核采取驾驶技能实操考核的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技能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心脑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大客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无畸形、无纹身;心、肺、血压正常;身高不低于156cm;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色弱;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上、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如遇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1、对通过体检、考察(政审)无异常者,决定正式聘用,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服从安排或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遇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上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用人单位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本公告由南京市某国有企业负责解释。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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